
“金融服务费”的由来
事实上,所谓的“金融服务费”并非当下才有。据一名汽车金融行业资深人士透露,早期开展汽车金融业务的主体为商业银行和汽车经销商,在开始操作的时候非常规范,经销商要有品牌代理销售资质,要有自己的4S店,还要向银行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并要为贷款购车客户向金融机构提供连带担保责任。
“由于银行不具备直客能力,对汽车金融行业也是一知半解,所以更多是依靠经销商来开展业务,而绝大多数的客户对于银行按揭购车更是没有概念,只是知道贷款买车能够帮助自己实现购车梦。双方都有需求,但是中间隔了一条河,那么经销商也就自然而然地承担了桥梁的作用。”上述人士直言,早期不但要向客户解释贷款的各项条件,还要帮助客户准备贷款材料、电核等等,整体工作量很大,金融服务费收取变得理所当然。不过当时的名字更多是叫手续费,而经销商也会明确告知用户这项费用是由经销商收取。
“金融服务费”其实对行业来说是一个大家都知道的“秘密”。多名汽车经销商告诉记者,金融服务费本质就是手续费。虽然现在不用像早期那样做大量繁琐的工作,但是在消费者提交相应材料后,依然需要经销商将材料转至发放贷款的机构,这个过程如果省略,让消费者自己去找银行或者其他机构,程序会相当繁琐,很大程度上影响用户体验。由经销商来做这部分工作,也就实际提供了服务,收费便在情理之中。此外,部分经销商帮助车主车牌,其中也会产生一定的手续费。
华北某汽车金融行业从业人员直言,部分消费者贷款购车时的确会被收取金融服务费。这笔费用算是4S店盈利,甚至是业务指标的一部分,不同地区、不同车型缴纳的金额不一样,有的是一次性固定收取3000-5000元不等,也有的是收取贷款总额1%-4%的金融服务费。对于消费者来说,有的车型如果选择贷款,总价会比全款交付低;对于经销商来说,推荐用户使用汽车金融服务,可以从中拿到较高返佣,所以他们也更乐于推荐用户选用贷款购车的方式。
不过,亦有汽车金融行业从业人士指出,西安奔驰女车主质疑的奔驰金融服务费与上述手续费并不完全一致。据该车主透露,其支付的金融服务费是通过微信二维码付款给销售员个人微信,而且收到的是收款收据,并非公司发票。
“没有通过对公账户,而是私下走个人账户,这种行为可能涉嫌偷税漏税。”有律师提出质疑。对此,国家税务总局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总经济师张民在最新回应中称,车主将钱打给了第三方,即签订服务协议的这个单位,第三方收到服务费以后,又将部分的费用打给了利之星4S店,利之星4S店又向服务单位开具了发票,也申报缴纳了税款。
而在多名汽车金融行业从业人士看来,汽车金融服务费用的存在是否合理,尚存争议:客户的需求是非标准的,经销商需要用标准化的产品去满足,那服务费自然水涨船高,这个费用的存在不合法,但是有一定的合理性。不过,在让用户消费这笔费用时,应该保障用户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保证消费者消费得明明白白。
“如今的汽车经销商也挺难,受着舆论和主机厂两边的‘夹板气’,现实问题是服务费不收会亏损,收了怕挨罚,所以才会有偷偷摸摸收取的状况出现。说白了还是经销商能量太小没有话语权,只有监管层出面帮助大家规范,才能出现让经销商规范赚钱,客户消费明明白白的良性局面。”一名汽车经销商告诉记者,即便没有汽车“金融服务费”,4S店也会通过其他收费项目抵补,把自己要赚的钱在不同项目上进行调配,否则很难活下去。
中国消费者协会针对奔驰车事件及汽车消费领域投诉问题提出:汽车产品合格交付,是经营者的应尽义务。
一些经营者向消费者交付不合格车辆,却以汽车三包规定为由拒绝承担退货责任或相应赔偿责任,有违法律规定。汽车销售金融服务等应明码标价,杜绝强制交易等违法行为。
但当前汽车销售服务中,存在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缴纳续保押金或续保保证金等问题,有些经销商代办业务在未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多收上牌费、金融服务费,还不开具发票,引发消费者强烈不满。
对于这些违法行为,应当依法严厉惩处。中消协同时表示,下一步将积极采取措施,着力推动解决汽车消费维权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