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也就是说,土地纠纷的解决过程通常会分为三个阶段按顺序进行。其中任何一个阶段能解决问题,都不用向下一阶段进行。
(一)我们与对方协商解决问题
在此时,我们有可能是与个人产生纠纷,也可能是与单位产生纠纷。如果是后者且协商时毫无诚意,为了避免对方恃强凌弱,确保协商环境的公平公正,小政建议大家请所在地的村委会、当地的人民政府或土地管理部门配合调解,解决问题。
(二)去人民政府处理
双方实在谈不拢的由人民政府处理,通过书面形式向人民政府申请行政裁决,让人民政府来判定这块儿土地的归属。(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三)向人民法院起诉
若是处理结果不能令我们信服,那咱们就要在收到结果的第一时间向人民法院起诉。否则,一旦超过了30天的法定期限,您再想去起诉可就难了。
此外,若是咱们有线索有证据证明对方和作出处理决定的人民政府存在利益输送的 ,可以将这件事向当地的纪检部门举报,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同时,提高咱们维权的成功率。您学会了吗?